2013年5月22日 星期三

為孩子規劃一個有經濟保障的未來─心路的信託服務


「信託」一直是身心障礙者家長們冀望的一種愛的延伸的工具,希望在已無法表達自己意思時,仍能對親愛的家人預訂一個最佳的照顧方式。目前已有許多銀行開辦了信託業務,針對信託契約,信託業者都有制式範本,但也能針對身障者的特殊需求,做個別化彈性的修訂。因為也是財產管理的一種方式,多數銀行都非常的歡迎,況且信託法、信託業法都有明確的規範與管理機制,身障者家長真的可以放心的好好去接觸瞭解。


在以智能障礙者為受益人的信託契約中,「信託監察人」扮演很重要的角色,由於智能障礙者在管理財產的能力上不足,為避免財產被有心人不當處分或信託契約被不當解除,信託監察人可以扮演監督的角色,委託人也同時可以賦予監察人為身心障礙受益人的生活品質與權益把關的功能。為了服務家長,心路目前已開始為家長們提供信託諮詢服務,亦可接受身心障礙者家屬之委託,擔任信託監察人的角色。

信託監察人主要是依照信託契約約定內容及相關法令執行職務,職責包含:建立與保管受益人之個案資料、保管信託契約或信託遺囑、監督信託受託人執行職務、訪視受益人並向信託契約指定之人提出訪視報告,必要時可以用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利益提出有關的訴訟等。以心路基金會擔任信託監察人而言,心路除了會監督受託人是否盡職、定期訪視受益人等基本的服務之外,並會視受益人的需要,協助轉介適切的照顧機構或社區照顧服務、健康及生活需求評估與建議等。所以,當信託監察人委任關係確立時,「一路用心守護」便是心路的最大承諾!

在服務身心障礙者的工作中,我們常常見到一些身心障礙者的父母在身後將財產留給了其他親人,希望親人能繼續照顧身障子女,但後來卻因種種因素而發生財產管理不當、身障者未能受到良好照顧的情況。其實,這樣的狀況是有方法可以避免的。透過「信託」,父母可以先將財產預做用途規劃,透過「信託受託人」的專業管理,以及「信託監察人」的監督,讓子女在父母不在時,也能擁有經濟的保障與良好的生活品質。

當然,家長們要為身障子女考慮信託照顧時,腦海中一定會有很多的疑問,如:要不要先辦理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要多少錢才夠、可以節稅嗎?等等細瑣的問題,建議可以先上一些專業資訊網站,如: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查閱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相關資訊、受託業者的承作門檻與相關收費、信託常識等,希望家長們有心就要開始採取行動,不要在一知半解之下遲疑或怯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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